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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春农村中小学生杂费全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0:12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11月21日讯记者在今天结束的临沂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会议上获悉,2007年春季起,临沂市将全面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杂费,所需资金由省、市、县区共同承担,临沂市各县区分担比例分为两类。

  据介绍,根据今年9月颁布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试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意见》,自2007年春季起,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只收取
课本费(不含按规定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作业本代收费和寄宿生的住宿费,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将全部免除学杂费。

  临沂市义务教育阶段杂费的免除标准为农村初中每生每年300元,农村小学每生每年210元。所需资金由省、市县区共同承担,省财政承担80%,市、县区承担20%。临沂市县区的分担比例分两类:兰山区、罗庄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市和区分别承担5%、15%;其他县区,市和县区分别承担12.5%、7.5%。

  临沂市教育局同时要求,在落实免杂费所需资金的同时,要落实好农村中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2007年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农村初中每生每年不低于40元、小学每生每年不低于30元,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每生每年不低于1100元。

  同时,临沂市将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费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学年50元-11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115元-205元,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每生每学年不低于300元。


通讯员 丁明法  记 者 李明强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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