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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犯罪查实件件都有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0:33 华夏时报

  通州警方建立有偿举报制度全市首次突破具体案件限制

  本报记者邹乐通讯员张立先报道在“打防会战”期间,举报犯罪线索的“有功人”都将获得奖励。

  昨天,通州警方宣布了这一新政,并表示大规模奖励制度在全市属于首次。

  每年年终是各类刑事案件的高发期,昨天通州警方针对这一特点,以“破大案、追逃犯、打现行、抓防范”为主线召开了“打防会战”誓师大会。

  警方表示,为充分调动和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通州警方开展打防会战期间,将建立有偿举报制度,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经警方查实的,将给予奖励。

  警方介绍,凡涉及通州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有关违法犯罪线索的均属受理举报范围。据了解,以往警方的奖励制度往往局限于具体的案件和具体嫌疑人,而此次扩大了举报线索的范围,同时受奖的举报人将扩充至全国范围,只要经通州警方查实在其管辖内,举报人都将获得奖励。

  通州警方同时表示,奖励金额将依具体情况而定,目前有关标准正与通州区政府商议,尚未最终确定。■三种举报途径信函举报:要在信封上注明公安分局的具体部门(邮编:101100);电话举报:刑侦支队:69554680;治安支队:69552531;也可直接拨打110举报;

  来人举报:可直接到公安分局有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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