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南京小区养狗不得滋扰邻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1:38 东方早报

  早报讯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昨天在网站上公布《南京市业主临时公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该公约对小区业主饲养宠物有了诸多约定,如不能养大型犬类,遛狗应按指定的路线区域等。

  公约规定不得在上午、下午某个时间段内携动物搭乘载人电梯;不得在某个时间内遛犬。此外业主不得在晚间某个时间后放任动物发出持续鸣叫。具体的时间由小区业主商量
决定。该公约提出宠物不得滋扰邻里,如造成相邻业主5户或10户以上书面投诉,应自行将动物清离该物业区域。鲁勋

订阅东方早报请登陆东方早报网站或拨打 962288 或 8008208696;优惠多多、实惠多多、资讯多多。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