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机构有过错 考生可望索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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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2:12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 考试出题太偏,考生该怎么办?学校借助高考状元进行炒作将作何处理?昨日,市政府提请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草案)》(下称《条例》),对考生权利、考试命题等进行了规定。据了解,这是全国第一个关于考试的规范性法规。 关键词:权利
考试机构有过错可申请赔偿 《条例》规定:对教育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过错行为造成的损失申请补偿或依法提出经济赔偿。 市教委主任彭智勇:《条例》第一次把考生视为独立的群体,明确其在国家教育考试中应有的权利,包括参与权、知情权、检举控告权、救济权。 关键词:命题 考题太偏可向上级部门反映 《条例》规定:试题应当充分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做到科学性、公平性、创新性,注重考核考生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市人大教科文委副主任余恢毅解读:命题质量高低,直接关系到人才选拔的准确性。重庆是自主高考命题,如果考生觉得考题太偏、太难,考生可向教育部进行反映,一旦命题与素质教育相违背,或者用偏、尖、难的考题考学生,教育部将取消自主命题考试资格。 关键词:加分 虚假材料加分取消录取资格 《条例》规定: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必须向社会公示,未经公示的不得加分。 市教委主任彭智勇解读:加分的弊端在于,如果有人暗箱操作,考试成绩有失公允。对此,《条例》还规定,凡是利用虚假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取得加分资格的,由教育考试机构取消当年考试资格、录取资格、加分资格。 关键词:名次 炒作高考状元校长要下课 《条例》规定:各类学校不得实名公布考生成绩和名次;不得利用考生成绩和名次在媒体、互联网站上进行炒作,在户外广告上进行宣传。 市教委主任彭智勇解读:现在许多学校借助高考成绩进行炒作,以此提升学校的声誉。这是与素质教育的精神背道而驰的。凡是借高考状元炒作的,都将视为违法,主管部门将依此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者,校长可能要下课。 关键词:代考 请人代考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条例》规定:考生在考试中找人代考的,由教育考试机构取消当年考试资格、录取资格、加分资格。替人考试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市教委主任彭智勇解读:为杜绝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维护考试的正常秩序和权威,《条例》不仅对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学校、考试工作人员等各种失职、渎职和违规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而且也明确规定了考生违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记者 谭柯 实习生 周露 王瑶 采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