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良执业行为将被记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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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2:22 新闻晨报 | |||||||||
□通讯员宋国梵 记者朱国荣
晨报讯 明年1月1日起,全市2400余所医疗机构都将设立“执业档案”,有不良执业行为的医院将被记分,年度记分如超“红线”,将受到暂缓校验或不通过校验、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处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也将受到一定的行政处分。这是市卫生局昨天发布的消息。 昨天公布的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将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
据悉,上海市卫生局规定,医疗机构床位不满100张的每年校验一次,床位100张以上的,每3年校验一次。校验时,将根据执业表现作出通过校验、暂缓校验、不予通过校验的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