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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快速路别超规定时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3:00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 邢珊 通讯员 杨毅 王栋】从交管局获悉,日前交管部门在快速路设点使用测速仪检测结果表明:有50%以上过往机动车超速行车,而1至10月,快速路交通事故80%为超速行车所致。为此,交管部门提示:机动车在快速路行车时速不应超过80公里,在快速路立交桥行车时速不应超过60公里,匝道处限速30至40公里,过往车辆都应该注意按规定时速行车。

  昨天15:45,交警中山门大队交警在快速路海津大桥下桥处检查点位,使用测速仪检测1000辆过往机动车,其中有523辆时速超过限速60公里的规定;快速路昆仑桥1小时内竟有1300余辆过往车辆时速超过限速60公里的规定,有的最高时速达每小时100公里。交管部门介绍说,快速路的津昆桥、昆仑桥及成林桥至津塘昆仑桥、太湖路至友谊路、大沽南路、微山路至柳林路、黑牛城道等沿线,机动车超速违法多发,而司机驾车从市区驶上快速路会本能地提高车速,带来诸多交通肇事隐患。

  据统计,1至10月,快速路交通事故80%为超速行车所致,并呈现三大特点:一是因超速行车,往往遇险采取措施不及时导致多车连环追尾相撞;二是机动车在匝道转弯处因离心力大还超速引发翻车事故;三是超速行车致频繁变更车道导致剐蹭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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