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成绩今日可查合格分数线为36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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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3:00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武新)备受考生关注的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划定。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同意,确定合格分数线为360分,使用民族文字应试的民族考生单独确定合格分数线。 考生可于今日12时起通过中国普法网(www.legalinfo.gov.cn)或声讯电话(16899800)查询本人成绩。考生的最终考试成绩以司法行政机关的成绩通知书为准。
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核查分数的书面申请。港澳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向原报名机构提出核查分数的书面申请。司法部及其考试机构和评卷单位不直接受理个人的核查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将不再受理。 达到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即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应试人员,应自2006年12月1日起20日内向所在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并按照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