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处一违建别墅被裁定拆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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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3:01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郭晓明)在八大处景区外西北山坡上,一栋两层别墅在丛林中格外醒目。因这栋别墅未经批准就施工建设,法院裁定其主人限期将这栋花费200余万元建设的别墅拆除,否则将强制爆破。昨天,石景山法院法官和城管队员来到别墅,张贴限期拆除通知。据悉,别墅主人曾向法院表示想将别墅捐赠给福利机构,但法院方面当场表示不合法。 昨天上午9时30分,石景山法院法官和城管队员来到八大处景区后山的陈家沟3号院
看到限期拆除通知后她表示,建别墅花费了200多万元,拆除可惜了,房主孙某想把别墅捐赠给福利机构。“目前正在洽谈此事。”据悉,早在法院裁定拆除时,孙某就曾表示过此意,但被当场回绝。昨天,法院执行法官魏长鹏在现场再次表示,“违法建筑不是合法财产,从始至终都处在违法状态,不会因捐给慈善机构就变成合法建筑而予以保留。”他解释说,这就像罚没的走私车,“不能因车主想捐赠就合法了。”同时该别墅地处石景山区规划中即将开发的风景区,也不符合整体规划。 据石景山城管五里坨分队队员赵立勇介绍,该别墅所在地是村民宅基地,以前曾有村民房屋,孙某从村民手中购买了房子,拆除后重新建了这个别墅,但面积扩大了。现在的别墅建筑面积近700平方米,包括院子总面积上千平方米。去年城管曾多次制止,并向法院起诉,法院在今年11月6日裁定限期拆除。法官表示,如果房主不拆,将可能在到期后联系爆破公司将别墅爆破拆除。 记者:郭晓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