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1万的物品丢了快递公司只赔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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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3:09 海峡都市报 | |||||||||
11月6日,汤先生在福州一家叫“韵达快运”的快递公司向客户发了价值1万元的电器配件,可过了很久,客户都没收到货。汤先生到快递公司一问,才发现是快递公司把货弄丢了。于是他要求快递公司赔偿1万元。 昨日下午,韵达快运客服部一姓林的经理说,汤先生当日寄货物时,没填写投保金额,只能赔5倍运费,最高金额不超500元。
福州市工商局12315的工作人员说,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时,如果投保了,赔偿则按投保的金额执行,如果没有投保,就只能得到最高500元的赔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