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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书“接管”失足少年缓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3:28 重庆晨报

  大足一16岁少年因盗窃受审,必须有监护人才能判缓刑,村支书担起监护责任

  本报讯(记者文创)昨日,大足的李昌菊因病只能躺在床上迎接儿子小兵(化名)回家,同样来迎接的还有村支书李元福。小兵因为盗窃昨被大渡口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但他的母亲无监管能力,村支书将行使监护权。因为,如果没有人愿意监护他,小兵将不能被判缓刑,要服刑两年。

  村支书愿担监护责

  今年年初,家住大足县高平乡青龙村的16岁少年小兵来到主城打工。今年6月27日,小兵受人邀约,合伙盗走了大渡口一家公司的355公斤铜芯漆包线,销赃获款1.4万多元。小兵分得2450元。

  因小兵案发时未满18岁,属未成年人,按照法律,如果具备监管条件,可判处缓刑。但经法院调查,小兵的父亲在外打工,母亲身患癫痫,时常会发病,并不具备监管条件。

  上周五,大渡口区法院承办法官廖亚莉亲自到小兵的家中访问,该村的村支书李元福站出来,愿意承担小兵的监护责任。

  找到了监护人,昨日,大渡口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法官廖亚莉还决定,将小兵护送回家,交到李元福手中。

  赃款寄给母亲治病

  昨日,记者也随着小兵到了他家。因下了雨,下车后,还要走10多分钟的泥路才能到他家。这是一处破旧的泥瓦房,家里只有一间10多平方米的屋子和一间厨房。小兵的妈妈李昌菊因为刚动了阑尾切除手术,睡在床上。屋里还有一个柜子,屋顶漏着雨。

  “妈,不要哭。”小兵来到床前,安慰妈妈。

  李昌菊几次要坐起来,但都被村支书李元福劝住了。李昌菊用微弱的声音说,小兵是被坏人骗了,他人不坏。邻居们也反映,小兵原来很乖,很孝顺,“他只是被坏人蒙蔽了”。

  在李昌菊床前,法官廖亚莉将小兵移交给了李元福。

  据了解,小兵的母亲为治疗癫痫已经用去七八千元,父亲当石匠又伤了脾脏,又花去了一大笔钱,家里欠了一万多元的债。为了还债,小兵和父亲、姐姐都外出打工。

  小兵打工半年后,就犯了事。他分得赃款后,把大部分钱寄回了家给妈妈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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