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土塘中学踩踏事故 每位死者获赔21万多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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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4:00 每日新报 | |||||||||
据新华社南昌11月21日电 在江西都昌县土塘中学踩踏事故中共有6位学生死亡。据悉,每位死亡学生赔偿总额将达到21.2万元。目前6位死亡学生中已有4人下葬,在医院救治的受伤学生已经从25人减至18人。 据都昌县善后处理工作组介绍,根据最高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江西省2005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收入等统计数据,工作组此前制定的赔
但在工作组与死亡学生中唯一一名湖北籍学生段梦涛家长协商时出现了新的情况。由于湖北省城镇人均收入高于江西,段梦涛家长提出要按湖北标准执行理赔。地方政府出于人道主义考虑,答应了这一要求。为做到对所有死亡学生一视同仁,善后处理工作组决定赔偿标准“就高不就低”,统一提高赔偿标准,将每位死亡学生的赔偿总额均追加至21.2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