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将选派党员干部驻村任职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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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4:13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记者 钟蓓 张魁勇)为加强推进“三个集中”的基层领导力量,昨日,市委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在区(市)县领导班子换届完成后,市级部门要至少选派50名干部驻村任职,各区(市)县党政机关至少选派20名干部驻村任职。此后将在总结经验基础上逐步选派。首批驻村干部重点派驻省、市确定的扶贫开发重点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重点镇所属村。驻村干部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驻村任职时间原则上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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