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两级法院新闻发言人全部就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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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4:28 舜网-济南日报 | |||||||||
本报11月21日讯(记者 曹雷)记者今天从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访了解到,经过3年试点,我市两级法院14名新闻发言人和12名新闻发言人联络员目前已全部到位,建立起了较完善的新闻发言人制度。 据介绍,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全市第一批建立新闻发言人的10个试点单位之一,早在2003年9月就正式建立了新闻发言人机构。经过3年的试点工作和精心准备,我市各基层法院
记者了解到,新闻发言人主要是由本院领导或中层领导担任。新闻发言人职责主要是参加与新闻发布内容有关的会议和相关工作,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负责接受媒体记者常规性采访,代表本院对外发布新闻,主持召开新闻发布会等。 业内专家介绍,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意义重大,将有力地促进全市法院系统和媒体之间的良性循环和高效互动,也将使两级法院的新闻宣传工作由被动式变为主动式,由封闭式变为开放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