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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名女学生被迫当陪酒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5:10 深圳商报

  22名女学生被迫当陪酒女

  桂林一艺校在“实习”的幌子下将未成年女送进杭州的娱乐场所

  【新华社杭州11月21日电】堂堂艺术学校,竟在“实习”的幌子下,将未成年女生送进娱乐场所当陪酒女。最近发生在“天堂”杭州的这一怪事,让人闻之瞠目。

  “实习”就是陪客人喝酒

  今年4月,桂林市舞蹈中等职业学校的两名老师来到桂林市大河乡中学等学校招生,不少被挑中的学生高高兴兴地跟着老师去了学校。上学才半年,学校就提出要送孩子去杭州实习。学校信誓旦旦地向家长保证,学生们实习的都是正规演出场所,每个月有750元的工资。10月9日和10日,22名女生被学校分批送上了火车。

  “我们到杭州后,一个叫苏玉的师姐带我们。学生证或身份证都被拿走了,师姐还告诉我们,上班要打扮成熟点,如果有人问起,就说十八九岁。”15岁的小嫣对记者说,几天后,她和同学被送到一个名叫“流金台”的演艺吧上班。苏玉告诉她们,在那里上班有订桌任务,就是陪客人喝酒,留下客人电话。16岁的小雨说:“上班后,经理叫我们去陪酒,我们不敢不去,因为有规定,不去的话一次要扣50元钱。”

  小梅被安排在一个叫“绝色塘”的场所演出。“第一天上班,我就见师姐双双和丽丽被叫去陪客人喝酒。丽丽姐坐在客人中间,被他们摸来摸去的。一个客人摸了丽丽姐的胸部后,送了5个花篮,还说要送部手机给她。第4天上班后,酒吧的主持人过来叫我去陪客人喝酒,我推脱不掉,只好过去了。从没喝过酒的我当晚被客人灌了8杯,头晕晕的。”

  组织“实习”是“做好事”?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桂林市舞蹈中等职业学校是一所经桂林市教育局审批,于1997年成立的民办中等艺术类职业学校。校长助理周珍告诉记者,这所学校80%的学生都来自桂林周边的贫困山村,“她们的家境都很贫困,我们只有采取实习演出的方式,让学生们赚钱来补交学费。”学校董事长郭桂生则称,自己组织实习“是为了帮助这些贫困的孩子,是在做好事”。

  桂林市舞蹈中等职业学校学制3年至6年,但多数学生仅上一学期课后,就全部被安排到杭州、广东及当地的演出场所“实习”了。

  记者来到这些女生们“实习”过的“后宫”等演艺场所采访时看到,收到花篮的小姐都努力地陪客人喝酒,还与客人搂搂抱抱,有的还抽着烟。记者了解到,这里的“表演者”70%是陕西、山东、广西等地艺校的在校学生。

  每晚薪酬领队拿走一半

  记者了解到,与学校签订合同的大漠风铃艺术有限公司每从学校要走一个学生,要付给学校1500元的“人头费”,学生出来“实习”,要给学校缴纳押金,理由是为了防止学生非正常流失。在杭州的娱乐场所“实习”,每人每晚薪酬100元,公司领队得50元,学校提成25元,学生得剩下的25元。对此,周珍的解释是:“我们是民营学校,国家不给一分钱的,我们只有从学生的实习演出收入中赚钱维持学校的运转。”

  目前,此事已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11月10日,桂林市派出由市教育局、妇联、市委宣传部组成的调查组前往杭州,就相关情况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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