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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报废有何程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5:13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11月21日讯(记者 孙镇镇 通讯员 郭防)“机动车报废年限是多少?机动车报废需走哪些程序?”今天,市车管所民警郭防接听本报热线,针对市民所关注的问题给予了解答。

  据介绍,大货车、大客车、营运车辆需要在交通管理部门监督下进行解体报废。除此之外的其他车辆报废应依法办理手续。

  办理手续时,车主需带机动车到机动车报废中心(位于千佛山路1号的山东通利报废中心、位于二环南路的济南泉联报废中心),机动车不能开的,也可电话预约上门拖运,个人车辆带身份证明、行驶证,单位车辆需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公章及行驶证;由民警检验机动车,报废中心出具《机动车报废回收证明》,共6联;机动车回收企业到市车管所提取档案,核对无误后,在机动车驾驶人数据库中注销相关信息(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带《机动车报废回收证明》到交通局注销养路费、货运基金等。

  据悉,目前济南市对报废汽车的回收价格是400元/吨。

  机动车已到报废年限,但是车况正常,是否可以不报废?据市车管部门介绍,根据规定,有的车型到报废年限以后可以申请延缓报废,但是要增加检验次数。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并对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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