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原校长单平被罢免全国人大代表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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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5:17 天津日报 | |||||||||
天津大学原校长单平(来源:中国人大网) 本报讯 (通讯员 张志方 记者 钟杰)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昨天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胜玉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乔富源宣读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审议关于罢免单平的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的议案及所作的说明。
投票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室主任齐二木宣读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罢免单平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将此决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并公告。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左明所作的《关于终止单平的市人大代表资格的报告》。根据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由于单平同志的市人大代表职务被罢免,其担任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撤销。 刘胜玉在讲话时说,单平同志在担任天津大学校长期间,存在严重失职错误,给党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教训十分深刻,必须引以为戒。 刘胜玉强调,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有利于加强党内监督,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防止滥用权力、失职渎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在党的领导下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地位重要、责任重大。 我们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市委的有关规定,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防,警钟长鸣,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始终保持高尚的政治品格,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为在全社会树立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作出表率。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贯彻“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模范地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保证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正确行使和正常运行。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德惠、俞海潮、王述祖、张元龙出席会议。 单平简历: 单平,男,汉族,1946年5月生,辽宁鞍山人,198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12月参加工作,天津大学机械系焊接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 1963.09—1968.12 天津大学机械系焊接专业学习; 1968.12—1970.03 天津市塘沽盐场六分场劳动锻炼; 1970.03—1978.09 天津铁厂修建部工长、技术员、助理工程师; 1978.09—1981.03 天津大学机械系焊接专业攻读工学硕士研究生; 1981.03—1988.04 天津大学机械系教师(其间:1982.05—1985.05在天津大学机械系焊接专业攻读博士研究生,获工学博士学位); 1988.04—1992.09 天津大学机械系副主任、副教授、教授 (其间:1989.09—1990.09在英国克兰菲尔德工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 1992.09—1993.02 天津大学副教务长; 1993.02—1994.09 天津大学教务长; 1994.09—1997.01 天津大学副校长,国家教委高等工程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主任(其间:1995.06—1996.06在美国宾州州立大学进修高教管理); 1997.01—1997.06 天津大学副校长、党委常委,国家教委高等工程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主任; 1997.06—2000.02 天津大学校长、党委常委; 2000年2月任天津大学校长(副部长级)、党委常委。九届全国人大代表。 1991年国务院学位办、国家教委授予“有突出贡献的中国博士学位获得者”称号; 1993年国务院批准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