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被判环境污染事故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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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5:39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新华社报道: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20日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判处肖苍旺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同时对其违法所得予以没收。肖苍旺非法处理含有造成环境污染有害物质的电解残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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