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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强奸秘密"引诉讼 女儿状告老邻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5:48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记者 李寰)19岁的简阳少女李志红患有先天唇腭裂,容貌上的缺陷让李志红性格孤僻。去年12月,她的母亲夏惠贤告诉她一个惊人消息:19年前,一名叫陈连新的男人强奸了她,生下了李志红。为了确认身份,李志红到成都找陈连新做亲子鉴定,但遭到拒绝。随后,李志红一纸诉状将陈连新告到法庭,请求法院确认他们的父女关系。记者昨日获悉,成都中院对该案做出终审宣判,驳回李志红的诉讼请求。

  李志红在诉状中称,其母亲夏惠贤和陈连新是邻居。1986年的一天中午,陈在夏惠贤家中,与夏惠贤强行发生了性关系。由于事后受陈威胁,夏惠贤将这事隐瞒了下来。一个月之后,夏惠贤发现自己怀孕了。为掩盖事实真相,她匆忙与当时的恋人李某结了婚。婚后,夏惠贤生下了患有先天疾病的李志红。

  去年12月,夏惠贤将这个情况告诉了李志红。后经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鉴定,李志红与父亲李某确无血缘关系。为弄清楚自己的亲生父亲是谁,李志红将陈告上法庭,请求法院确认他们是父女关系。

  法院认为,李志红虽向法院提出与陈作亲子鉴定的申请,但由于亲子鉴定需要采集陈的血液样本,涉及陈的基本人身健康权利。在陈拒绝鉴定的情况下,法院无权强制其鉴定。最终该案因证据不足,法院对李志红的诉请不予支持。 (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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