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党员最高可获每年1800元补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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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6:13 北方晨报 | |||||||||
鞍山将给老党员发生活补贴,补贴对象为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 本报讯 记者李东吉报道鞍山将给全市的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鞍山市的具体情况,此次补贴对象为建国前加入中国
补贴的标准根据老党员入党的不同时期分别为:1937年7月6日前入党的,每人每年补贴1800元?穴150元/月?雪;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的,每人每年补贴1440元?穴120元/月?雪;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的,每人每年补贴960元?穴80元/月?雪。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员,不执行上述补贴标准,按每人每年600元?穴50元/月?雪标准发给补贴。 已对老党员实行生活补贴的地方,补贴标准低于上述标准的,按照补差原则发给补贴,补贴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标准发给补贴。 给老党员发放的生活补贴,在确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时不计入家庭收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