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余名市民昨早闯红灯挨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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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6:13 北方晨报 | |||||||||
本报讯 记者李勇报道 昨早上班高峰时间,鞍山市交警执勤人员对擅闯红灯的行人及自行车,给予5—50元的经济处罚,10余名行人及自行车主领到了罚单。 昨日早晨7时30分左右,正值市民上班高峰,在鞍山市城市规划展示厅交通路口,个别行人及非机动车擅闯红灯。当即,执法人员按照《道路交通法》的第89条,对违反行人给予了不低于5元,不高于50元的经济处罚。
在执勤过程中,部分违章行人表示,闯红灯主要是由于上班时间着急。在处罚的过程中,大部分的违章行人都能接受处罚,并表示改正。仍有极少数行人拒绝接受罚款,表示没有钱。当执法人员问及工作单位时,违章行人表示没有单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