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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开始“错时”放学为保证学生安全,部分学校还采取校长和班主任一起带孩子下楼等保护措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6:14 北方晨报

  本报讯 记者李东吉报道 下午4时10分,一、二年级放学,4时30分,三、四、五年级放学。鞍山中小学开始实施错时放学。

  18日晚,江西省都昌县土塘中学初一年级学生在上完晚自习下楼时,因拥挤踩踏造成人员伤亡,有6人在送往医院抢救途中死亡,39名学生因受惊吓及受伤被送往医院治疗观察。

  就在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从上述事故中充分汲取教训时,鞍山各个中小学已经采取了相关措施,实施了“错时”放学。

  昨日,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鞍山部分中小学。二一九小学的校长闫玲说,因为学校所处的地理位置紧靠马路,大量车辆驶过此地,并且没有限速标志,车辆不减速,这样学生放学时比较危险。另外,入冬后天黑得越来越早,因此,从11月开始,该校就执行了“错时”放学。一、二年级在4时10分放学,三、四、五年级在4时30分放学。

  园林小学在实施“错时”放学的过程中,还采取校长和班主任一起带学生下楼等措施。

  立山区的51中学、48中学也都采取了“错时”放学制度。年级之间放学时间大约相差10分钟。

  据悉,近期鞍山市教育局还将重点检查各学校安全设施。每天保证学生进校后有老师接,出校前有老师送。上课前排队进入教室,下课时要求学生必须右侧通行缓慢上下楼,高、低年级学生的放学时间要错开,保证不出现拥挤现象。在每层楼、每处楼梯、每个楼梯口,都派有专门的值周学生负责监督,值周教师负责管理、疏导,要求学生自动站成一排上下楼梯,不许出现两排以上的队伍,保证学生绝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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