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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处长诈骗28万 一男子被判11年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6:20 长江商报

  本报讯(通讯员 樊斯坦 记者 王娟)冒充“省建设厅处长”,向全省多个县市(区)建设系统单位诈骗“活动经费”共计28万元。19日,假冒处长的黄冈市红安县人吴某,因诈骗罪被襄樊市襄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04年7月,吴某利用假身份证在农业银行姑嫂分理处以“李海”的户名办理了一张农行卡。同年8月10日,吴某假冒“省建设厅处长金涛”的身份,给
蕲春县建设局打电话,自称其在北京出差,因资金困难要求该局电汇2万元差旅费。当日,该局将2万元汇入指定账号。

  2004年7月至2005年1月期间,吴某伙同他人多次向省内的嘉鱼县、京山县、兴山县、监利县、来凤县、荆州市建设系统单位索要“活动经费”,骗得公款20多万元。

  2005年4月,吴某以同样的方式将电话打到襄樊市建委时被识破骗局。同年7月,襄樊警方将吴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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