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禁前任男友美女主持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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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6:57 扬子晚报 | |||||||||
因非法拘禁前男友近4天时间,前江西南昌电视台女主持人高璐日前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其夫闫舒洋同被判处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余3名同伙被判六个月至一年不等。高璐、闫舒洋、于强、朱金龙四人于2006年4月21日20时许,以被害人陈某某欠被告人高璐人民币17万元为由,将陈某某带至北京一酒店拘禁,并强迫被害人分别写下欠17万元及欠3万元的欠条两张。4月24日中午至25日17时,高璐、闫舒洋、于强、张月东带被害人到王府井附近银行,从被害人的朋友和其银行卡中共取走人民币4.19万元,后又还给陈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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