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市政府提建议]用夜巡队来管住“夜半歌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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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7:03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记者杨磊 梅军 王孝武 实习生陈道 赵路 观点 自楚天都市报2003年底启动“我向市府提建议”活动以来,至今已历四届。据统计,前三届活动中,反映噪音污染的来电来函数量,均进入了前三名。2005年武汉市政府兴办
噪音污染,年年都在提,年年都在治,为什么效果却不尽人意?老大难,究竟难在哪里?本栏目18日刊发“夜半歌声,让我们夜不能寐”,请读者发表意见。连日来,多名读者或来电、或来函,热情地开出了一个又一个“药方”。 陈女士:建议政府借鉴国外做法,出台新的法规,对噪音污染者,按照噪音污染值数(分贝)进行罚款。 苏先生:应该由政府牵头成立噪音污染治理办公室。管理噪音可采取积分制,像管理汽车司机一样,违规就罚分。 hyc571@163.com:政府既然可以将汽车鸣笛这一流动噪声源都禁止了,就应该有办法禁止固定噪音源。政府可以修改旧法规或者出台新法规———例如不符合经营条件的歌舞厅不审批,商店门点不许将扬声器放置在室外。还可将工业类噪音划归环保部门管,商业噪音划归城管部门来管,管不好才怪! 于女士、李女士、黄先生等:国家明文规定,娱乐场所经营时间不得超过凌晨2点。但现在有许多歌厅、迪吧,差不多是彻夜经营。各级文化管理部门应成立夜巡队,一旦发现这样的违规行为,要么重重罚款,要么予以取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