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池窃水四个月被追缴水费20多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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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7:20 沈阳网-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刘宏伟)11月21日,刚刚开业不到半年的虹桥浴池,因窃水收到了市城市用水稽查大队下达的违章用水通知书,要求其在3天内到大队交纳所追缴的20余万元水费。该浴池也成为自9月1日实施新供水条例以来,沈城查出的最大的一个窃水户。 当日下午,记者随稽查人员一同赶到铁西区霁虹街2号。在一农贸大厅的地下室,稽查人员对虹桥浴池供水设施进行了检查。结果发现,一走水表的上水管阀门关闭,而另一个
“按照《沈阳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对于表前接管等窃水行为,要按照技术推定追缴水费,在对窃水时间无法认定时,按照不少于180日计算。”稽查大队副队长阎铁红对记者说。当日,稽查人员为该浴池下达了《违章用水通知书》,并按照所调查的情况,按照其4个月每天24小时的营业时间计算,对其追缴20余万元的水费。 稽查大队表示,欢迎市民举报窃水,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人实际追缴水费5%%的奖金。供水举报专线:2270227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