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45名廉政监督员就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7:30 南海网-海南日报

  本报海口11月21日讯 (记者岳嵬 通讯员李顺成)经审查筛选,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的45名廉政监督员,正式颁发了聘书。与此同时,该院出台的《廉政监督员工作制度》也随之正式启动。

  廉政监督员将对全省法院法官或其他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重点监督: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收礼受贿,失职渎职,枉法裁判,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违反省高院“五条
禁令”;违法采取强制措施、保全措施;对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采取冷漠、生硬、蛮横、推诿等态度或耍特权、欺压群众,打人骂人,滥用戒具的;无正当理由超审限、执行超期限的;占用企事业单位交通、通讯工具,截留、私分、挪用扣押款物等。

  首批45名廉政监督员分别是来自省内的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科研单位、大专院校、新闻媒体、金融机构的在职或退休人员,以及律师事务所或其他企事业单位的从业人员,聘期为2年。

  省高院还明确规定,各法院对廉政监督员反映的问题,一般应在受理后1个月内办结,办结情况应向该廉政监督员反馈,因故不能按时办结的,也应在此期限内书面说明理由。与此同时,廉政监督员如未按规定回避对涉己、涉亲友案件的监督或以权谋私的,将被立即解聘。

  省委政法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文,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曾浩荣,省政协副主席符气浩,省纪委副书记苗建中等领导,为首批廉政监督员颁发了聘书。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