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名廉政监督员就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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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7:30 南海网-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11月21日讯 (记者岳嵬 通讯员李顺成)经审查筛选,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的45名廉政监督员,正式颁发了聘书。与此同时,该院出台的《廉政监督员工作制度》也随之正式启动。 廉政监督员将对全省法院法官或其他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重点监督: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收礼受贿,失职渎职,枉法裁判,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违反省高院“五条
首批45名廉政监督员分别是来自省内的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科研单位、大专院校、新闻媒体、金融机构的在职或退休人员,以及律师事务所或其他企事业单位的从业人员,聘期为2年。 省高院还明确规定,各法院对廉政监督员反映的问题,一般应在受理后1个月内办结,办结情况应向该廉政监督员反馈,因故不能按时办结的,也应在此期限内书面说明理由。与此同时,廉政监督员如未按规定回避对涉己、涉亲友案件的监督或以权谋私的,将被立即解聘。 省委政法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文,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曾浩荣,省政协副主席符气浩,省纪委副书记苗建中等领导,为首批廉政监督员颁发了聘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