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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省里打电话核实要经费者身份 处长现形获刑11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7:31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 蒲哲 通讯员 斯坦、王洪、王张 报道:半年时间,多次冒充省建设厅某处长,向全省多个县市建设系统单位诈骗,金额高达28万元。昨悉,“处长”吴某被襄樊市襄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万元。

  法院查明,吴某系红安县人。2004年7月,吴某利用假身份证在武汉农业银行姑嫂分理处以省建设厅某处处长海泉(化名)的户名办理了一张农行卡。同年8月10日,吴某假冒
海泉的身份,给蕲春县建设局打电话,自称正和厅长在北京出差,因资金困难要求县建设局电汇2万元差旅费,并提供了以“海泉”户名办理的银行卡号。当日,该局将2万元汇入指定账号。

  初次作案成功后,吴某开始大肆作案。2004年7月至2005年1月期间,吴某伙同他人以同样的手法,多次向省内的嘉鱼县、京山县、兴山县、监利县、来凤县、荆州市建设系统单位索要“活动经费”,骗得公款20多万元。

  2005年4月,吴某以同样的方式将电话打到襄樊市建委时,襄樊市建委与省建设厅取得联系,识破了吴某的骗局后报案。同年7月,襄樊民警将吴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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