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证照非法倾倒39余吨化工废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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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7:45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 |||||||||
据新华社上海11月21日电(吴红兰)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20日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判处肖苍旺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同时对其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法院审理查明,肖苍旺为牟取非法利益,假冒上海巨浪工贸有限公司业务员的身份,持伪造的处理危险废料的各类证照,于今年3月至5月,肖苍旺分两次雇用汽车从上海富诺林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装运电解残渣计29吨多,至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建华村一建筑工地附近
6月8日,肖苍旺雇用汽车再次将52桶计10余吨电解残渣,随意倾倒在嘉定区江桥镇封浜星火村。 6月16日,公安部门在上海富诺林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将前来取化工废料处理费的肖苍旺当场抓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