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建国前入党党员每月享受生活补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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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8:14 扬子晚报 | |||||||||
淮安15日电 淮安市作出决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对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每月发放一定数目的生活补贴,提高老党员生活水平。 据了解,具体补贴标准为:1937年7月6日前入党的每人每年补贴1800元(150元/月);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的,每人每年补贴1440元(120元/月);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的,每人每年补贴960元(80元/月)。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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