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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布5起宣判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8:1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新华社北京11月21日电河南盗印《现代汉语词典》案、厦门市网络著作权侵权案等五起侵权盗版和贩卖淫秽物品案件近期宣判,被告人被判刑10个月到12年不等。这是记者21日从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了解到的。

  一是河南盗印《现代汉语词典》案。被告人王奉娟犯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二是广西贺州贩卖淫秽物品案。被告人谢某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5000元。

  三是浙江省温州贩卖淫秽及非法音像制品案。被告人麻某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和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四是厦门市网络著作权侵权案。被告人黄某和陈某被以侵犯知识产权罪分别判刑1年,并各处罚金5000元。

  五是青岛市张汉生非法销售盗版DVD和电脑软件案。被告人张某被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000元。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同时公布,南昌市近日破获两条非法光盘生产线,抓获涉案人员18人,刑事拘留17人,查获非法光盘生产线两条、成品光盘10万余张等。(记者隋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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