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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国务机要费案”12月15日第一次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8:3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22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承审“国务机要费案”的“台北地方法院”合议庭21日经过评议,决定从准备程序庭开始,全程合议审理,12月15日上午9时30分第一次开庭,传讯陈水扁妻子吴淑珍、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总统办公室”主任林德训、“总统府”第三局出纳陈镇慧等四名被告。

  “国务机要费案”将由台北“地院”刑16庭审判长蔡守训、受命法官徐千惠、陪席
法官吴定亚组成合议庭审理。吴淑珍等四名被告,因律师委任状尚未提出,目前不知由谁担任辩护律师。

  蔡守训表示,本案将依相关规定,采公开审理为原则,如遇有涉及“

国家机密资料”等情事,则依同条但书“有妨害‘国家安全’之虞”的规定,当庭谕知或开庭前裁定,改为不公开审理,届时除被告、证人、辩护律师和公诉检察官外,其它无关诉讼进行所有在场旁听者,全部都得退出法庭。

  “台北地院”是在11月15日分案审理,合议庭3位法官看完检方移送的31宗卷宗数据后,利用本周一(20日)晚间,在办公室加班评议、讨论,21日定出12月15日首传吴淑珍等4位被告的开庭时间,并发出被告传票和检察官开庭通知书。

  为使审理程序顺利,合议庭也要求检察官和被告,要尽速提出证据清单、人证、物证等待证事项。另检方扣案的“国务费”支出凭证等资料,也要尽速移送法院。

  鉴于这件“大案”备受关注,“台北地院”在行政支持方面,初步决定采吕秀莲当初控告“新新闻”案、李登辉为“新瑞都案”出庭作证的模式,在开庭审理当日,会核发旁听证,媒体记者和一般民众,得凭旁听证才能入庭旁听。

  开庭当日,“台北地院”也将准备一个备用法庭,让无法进入法庭旁听的媒体记者,以现场影音传送方式,透过电视荧光幕观看法庭开庭情形;另外也会准备一个法庭,让依法享有特勤警卫保护待遇的吴淑珍随扈或医疗小组成员休息、待命。

  “台北地院”行政庭长刘寿嵩表示,本案受关注程度,超过以往其它案件,未来如何审理,将由合议庭决定,行政单位基于支持审判立场,会尽量支持合议庭的审理工作。为免民众向隅无法旁听,该院也会考虑,是否要在法院一楼等适当场所,架设大型电视墙,让民众也可透过影音传送方式观看审理。

  被告之一的吴淑珍将比照李登辉等人出庭模式的高规格,安全戒护工作,法院外交由辖区警方;法院和法庭内,则由法警负责,吴淑珍的安全随扈,可陪同进入法庭,但佩枪得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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