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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显示:农村妇女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9:27 云南日报

  新华社北京11月21日电(记者杨维汉)全国妇联21日公布的”全国农村妇女权益状况和维权需求调查”显示:农村妇女对权益保障相关法律的认知率高,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

  全国妇联今年7月至8月进行的“全国农村妇女权益状况和维权需求调查”分别选取了农村调查地点和城市调查地点。农村地点选择了浙江、福建、吉林、湖北、河南、宁夏、陕西和贵州等8个省区、32个县市、128个乡镇的416个村;城市地点为北京、广州、武汉和成
都4个城市的53个农民工主要集聚地。

  调查对象包括:与农村妇女维权工作密切相关的村负责人、农村中的农村妇女和男性农民、城市中的女性农民工和男性农民工。调查共实施了6596份调查问卷,采用分层、多阶段的等距抽样和随机抽样相结合的复合抽样方法,抽样绝对误差在3%以内。

  调查显示,农村妇女和女性农民工维权意识提高,当权益受到侵害时,“直接找他说理”的行为方式比例最高,有50.9%的农村妇女、40.8%的女性农民工采取这种维权方式。其次,25.9%的农村妇女、23.8%的女性农民工采取“向法院起诉或申请仲裁”的方式。“听说过”“很了解”“接受过”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的农村妇女达77.0%、女性农民工有68.7%。

  全国妇联副主席、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副组长莫文秀介绍,随着法制宣传教育的不断深入,在调查涉及的与农民、农民工权益相关的法律中,农民对土地承包法的认知程度最高,其次是妇女权益保障法,分别有81.1%的农村妇女、88.2%的男性农民知道有妇女权益保障法。

  “多数农村妇女对基层政府、村委会在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评价较高,认为妇联组织维护农村妇女权益的作用较大。”莫文秀说,61.3%的农村妇女认为乡、县政府对农村妇女权益保障“很重视”和“比较重视”。有57.8%的农村妇女认为其所在村在维护妇女权益方面做得“很好”和“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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