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来锡务工可享免费就业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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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9:34 无锡日报 | |||||||||
●职业培训机构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可享补贴 ●用人单位主动提供培训将获得一次性奖励 ●职介提供免费服务并成功就业将获得补贴
本报讯无锡市财政局、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了《无锡市跨省份外来农村劳动者就业服务资金补助暂行办法》新近出台———承担来我市城镇务工的跨省份外来农村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业务的机构及单位,以及承担三峡库区移民劳务对接项目的就业服务机构,可按规定享受补贴政策。市劳动保障局有关人士表示,补贴政策的推行,也就意味着外省来锡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可按规定享受新政策提供的免费就业服务。 职业培训机构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可享补贴。《办法》明确,我市就业培训定点机构组织跨省份农村劳动者参加免费技能培训,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可享受技能培训补贴。本市范围内的省、市级创业培训定点单位,组织跨省份农村劳动者参加免费创业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劳动保障部门颁发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可享受创业培训补贴。为提高资金使用效果,补贴与培训合格后6个月内的就业率和创业成功率分别挂钩。补贴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培训、鉴定科目及收费标准,实行每人一次性补贴。 用人单位主动提供培训也将获得奖励。《办法》明确,用人单位自行组织技能培训或委托定点培训机构、技工学校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实际培训人数和培训后的技能等级,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奖励。 以奖代补,怎么奖,奖多少? 劳动保障部门表示,目前的标准是: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分别暂按每人不超过300元、400元、500元、800元和1000元标准确定;我市技工学校与外省市学校实行联合办学或招收跨省份农村生源,并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的,其学生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后6个月内在我市就业的, 按培训后技能等级给予一次性补贴。 职介提供免费服务也将获得补贴。我市公益性职业中介机构以及参加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政府劳务协作项目专项招聘活动的其他社会职业介绍机构,向跨省份农村劳动者提供免费就业服务,成功介绍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80元标准实行一次性补贴。据了解,我市根据各市(县)、区跨省份外来就业人数,并充分考虑各地外来就业人数的变化情况、年培训能力和开展省外劳务合作的实际需要,已将配套的资金拨付各相关的市(县)、区。 (胡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