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食品召回管理规定》自8月实施以来 本市首家企业召回缺陷食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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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9:35 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记者 张彩平)近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的监督抽检发现,由上海炀炀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开味山楂、味皇杏脯、甘草桃肉三类的4件样品检测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昨天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该公司已主动召回了缺陷食品,这也是本市今年8月1日实施《缺陷食品召回管理规定(试行)》以来首次食品召回事件。 上海炀炀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上述缺陷食品在本市部分超市销售。该公司接到市食
目前,上海炀炀食品有限公司根据召回计划,已基本完成对缺陷食品的召回工作。同时,上海炀炀食品有限公司已停止使用可能造成产品缺陷的原料半成品,调整了配方,并把新生产的产品送相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确保产品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