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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泉”模仿“山庄,不正当竞争被查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9:38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闫漪;通讯员李向齐)11月18日,迁安市工商局杨店子工商所在蔡园镇李某商店内查获一起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销售白酒案件,现场查扣了擅自使用“山庄老酒”酒盒包装图案的“山泉老酒”白酒16箱。

  当日下午,杨店子工商所执法人员发现该商店货架上摆放有3瓶“山庄老酒”,白酒外包装两大一小,执法人员细查发现,大包装的标有四川“山泉老酒”。但字体等与“山庄
老酒”极为相似。执法人员立即对其货物仓库进行了彻底检查,发现还库存该种白酒16箱(每箱装6瓶)。

  经查,这种白酒是店主从迁安市某糖酒公司部购进的,价格不到“山庄老酒”的一半,却可以假乱真。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河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的相关规定,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并构成了对我省著名商标商品“山庄老酒”白酒的侵权事实,侵害了承德避暑山庄实业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

  目前,杨店子工商所正在对此案作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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