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2008年1月1日起实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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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10:4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1月22日电 据环保总局网站消息,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今天向媒体通报,中国将逐步推广政府绿色采购制度。这位负责人说,环保总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首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将于2007年1月1日起首先在中央一级预算单位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预算单位实行,2008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 这位负责人说,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利用市场机制对全社会的生产和消费行为进行引
环保总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清单,加强监督检查,推动政府绿色采购工作顺利开展,落实科学发展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