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选会”:“党产案”将依“行政院”指示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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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11:02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11月22日消息据台媒报道,台当局“行政院诉愿会”近日跳过“公投会”认定民进党“追讨党产公投提案”符合规定,遭到岛内法界人士与国民党的质疑;但台“中选会”仍然表示,将依照“行政院”的指示去做。 据报道,台当局“行政院诉愿会”认定民进党“追讨党产公投提案”符合规定,可展开第二阶段联署;岛内法界权威人士与国民党人士均抨击台当局“行政院”此举涉嫌越权
苏贞昌的解释让国民党“立委”无法接受,昨天在台“立院”质询时,国民党“立委”吴志扬痛批苏贞昌说,“公投审议委员会”是“总统”任命,“诉愿会”抢先决议,“你急什么?显然你比‘总统’大喔!尊重一下‘总统’嘛!” 国民党“立委”雷倩质疑说,民进党在“公投会”还没决定前就提出“诉愿案”,如同法院还没裁决就去上诉;另一位“立委”林德福也抨击说,“行政院”的作法分明是把“诉愿会”凌驾于“审议委员会”之上。 尽管如此,由于台当局“行政院诉愿会”的决定书已于前天送达台“中选会”,台“中选会”代理秘书长邓天佑昨日表示,将依照台当局“行政院”的指示,按照“公投法”第14条的规定,近日内将“追讨不当党产案”的提案人名册送到“户政机关”查核;查对确实后,民进党将可展开第二阶段联署。(赵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