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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向县级公安机关发放中央补助警用车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11:03 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哈尔滨11月22日(记者杨沼畔)中央财政补助黑龙江省县级公安机关的340台警用车辆今天全部发放至基层。为此,黑龙江省公安厅举行了隆重的车辆发放仪式。

  为改善中西部地区基层公安机关交通工具落后状况,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快速反应能力,公安部、财政部决定,2006年补助黑龙江省警车340台,总价值3220万元。黑龙江省公安厅已将这批新配备的警车全部发放至各县的派出所,提高基层公安机关的战斗力。

  近几年,由于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加大了公安装备建设投入,黑龙江省公安机关更新了大量公安装备。截止2006年10月,全省公安警车总量已达到11000台,通讯装备总量达到9863台,防护装备总量达到11035件,计算机总量达到21570台。公安装备数量、质量和科技含量的进一步提高,有效提升了基层公安机关的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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