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时评:政府“绿色采购”发出明确信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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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11:19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1月22日电(记者顾瑞珍 刘晓莉)财政部、环保总局日前联合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首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标志着我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开始实施,这对于引导绿色生产和消费,推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如今,越来越多的公众开始关注生活环境质量,关注所购买的产品是否符合环境保
据统计,2005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已达2927.6亿元。实施政府采购改革7年来,全国政府采购规模年平均增长77.9%。可以预见,随着我国公用事业不断加强和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的规模将会持续增长。庞大的政府采购活动中,优先购买对环境友好的环境标志产品,将鼓励企业生产可回收、低污染、省资源的产品,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减少污染,保护环境,同时引导消费者去选择绿色产品。 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开始实施,也对政府采购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政府要对政府采购人员、招标评审专家、供应商以及监督管理人员实施培训和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政府“绿色采购”的顺利进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工作则要严格按照认证程序,科学公正地开展工作,做到认证过程和结果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防止某些企业或个人在环境标志上做文章。
我国将实施政府绿色采购 千种产品列位"绿色清单" 记者从财政部证实,我国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将从明年1月1日起率先在中央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预算单位实行,2008年1月1日起推广至全国。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日前已联合印发了《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要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不得采购危害环境及人体健康的产品。实施意见还公布了我国第一份政府采购“绿色清单”。 中国公布政府采购绿色清单 公务车确定9大品牌 今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在用财政资金实施政府采购时须优先选择“绿色产品”。不按规定采购的单位,财政部门有可能拒付采购资金。昨天(16日),财政部和环保总局联合发文,公布了我国第一份政府采购“绿色清单”,政府用车只能选择九大被环保认证的品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