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出台家政行业管理标准 月嫂可拒洗衣做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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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11:32 国际在线 | |||||||||
雇主叫“月嫂”煮饭、照顾老人,“月嫂”可以说“不”!记者昨日从广东省家政协会获悉,广东省家政行业首个行业管理标准昨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今年底有望出台并实施。值得一提的是,该标准在体现家政服务消费者(含雇佣者)权利的同时,也强调了家政服务人员(即保姆)的权益。 3000元雇个“月嫂”照顾老人
广东省家政协会常务副主席陈挺介绍,由于家政行业标准不明确,雇主和保姆之间、雇主与家政公司的纠纷越来越多。昨天,广东省家政协会在全国首次推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家政行业管理标准,另外还有家政服务员、母婴护理、育婴员和护工服务四个职业标准,并争取在今年年底出台。 陈挺表示,其实保姆作为弱势群体,其权益一直受到忽视。以母婴护理员(俗称“月嫂”)为例,昨日发布的职业标准规定其学历起码初中以上文化,还要“性格温柔”。同时,其主要工作内容被界定为“产妇”与“新生儿”护理,而为全家老小做饭、洗衣服、清洁等则不包括在内,这意味着雇主对“月嫂”也不能提出太多干扰其主要职责的工作要求。 “不少家庭,一个月花3000元或以上聘请一位‘月嫂’,结果家里来了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抢着照顾小孩,‘月嫂’就被雇主安排去照顾老人起居、做饭炒菜。”陈挺说,“按照有关标准,保姆是可以拒绝这种强迫提供合同约定以外的家政服务的。” 标准无法律强制性 据了解,家政行业管理标准及家政服务员、母婴护理等四个职业标准即使实施,只属于一个行业规范,并无法律强制性,家政公司和保姆即使不遵守,亦不会受惩罚。 陈挺表示,目前广州的家政公司良莠不齐,保姆素质参差,行业管理标准旨在通过自律和舆论监督,提供行业水平。(南方都市报 记者陈捷 通讯员王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