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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监督工作情况将向社会公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12:0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上网、买份《合肥晚报》……今后,通过这些简单的形式,您就可以了解到我市人大监督工作的情况。记者从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座谈会上获悉,我市已拟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贯彻实施监督法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提出要向社会公布监督工作情况,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根据将于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
告的年度计划、常委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经主任会议通过后,要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并向社会公布。常委会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或者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要向市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合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贯彻实施监督法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由此提出,向社会公布可以采取刊登市人大常委会公报、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合肥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和《合肥晚报》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报道等多种形式。

  在昨天的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同文强调,要抓紧做好监督法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监督法全面正确的实施;以贯彻实施监督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甄长琢、陈秀芳,秘书长周阿成和县区人大常委会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参加了座谈会。

  (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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