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向县级公安发放中央补助警用车[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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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12:39 中国广播网 | |||||||||||||||
车辆发放仪式 中广网哈尔滨11月22日消息(记者杨沼畔) 中央财政补助黑龙江省县级公安机关的340台警用车辆全部发放至基层。为此,黑龙江省公安厅举行了隆重的车辆发放仪式。
为改善中西部地区基层公安机关交通工具落后状况,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快速反应能力,公安部、财政部决定,2006年补助黑龙江省警车340台,总价值3220万元。黑龙江省公安厅已将这批新配备的警车全部发放至各县的派出所,提高基层公安机关的战斗力。 近几年,由于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加大了公安装备建设投入,黑龙江省公安机关更新了大量公安装备。截止2006年10月,全省公安警车总量已达到11000台,通讯装备总量达到9863台,防护装备总量达到11035件,计算机总量达到21570台。公安装备数量、质量和科技含量的进一步提高,有效提升了基层公安机关的战斗力。
黑龙江省副省长兼公安厅长王东华宣布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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