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城市低保 补助标准提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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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13:05 法制晚报 | |||||||||
海南城市低保 补助标准提高 今年11月底前兑现 新华社海口11月22日专电(记者 卜云彤)从11月起,海南省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水平将全面提高。
根据该省民政厅的部署,各市县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水平均提高10元以上,使全省城市低保对象人均补助水平从56元提高到不低于68元,11月底前兑现。 根据不同类别的城市低保对象人员的具体情况,海南省对城市低保对象实施分类保障,分类管理。 通过分类管理,对不同类别的低保对象给予不同的补差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