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陪练车改出租一男子被判十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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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13:39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王悦)为了挣钱,31岁的辽宁人黄某将陪练车夺走,私自改装成出租车进行运营。记者今天获悉,丰台法院以犯抢夺罪判处了黄某有期徒刑10年。 黄某在2006年6月3日,以练车为名找来了一辆伊兰特陪练车,当教练让他到驾驶座先开着试试时,黄某上了车趁教练还没上车的工夫,一脚油门就把车开跑了。之后,黄某找到一家修理厂,将车改装成出租车,就上路运营了。后来,警方根据其在练车时留下真实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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