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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正式开始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14:24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1月22日电 (记者顾瑞珍 张泽远) 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环保总局22日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公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首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这标志着中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正式开始实施。

  中国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吴晓青对新华社记者说,这标志着中国政府已正式将环境准则纳入其采购模式,对于引导绿色生产和消费,推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具有非常积极和
重要意义。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颁布,对政府绿色采购的范围、绿色采购产品清单、工作程序以及具体管理办法和时间表都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中国在实践中大力推行政府绿色采购提供了重要的制度和政策保障。

  中国于2003年颁布实施的《政府采购法》明确提出政府采购要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要求。《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也明确要求实行政府绿色采购。

  中国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司长赵英民说:“政府绿色采购就是在政府采购中着意选择那些符合国家绿色认证标准的产品和服务。政府采购的绿色标准要按照产品生命周期标准使产品设计、开发、生产、包装、运输、使用、循环再利用到废弃的全过程均符合环保要求。”

  实施意见明确了中国环境标志产品在政府绿色采购产品清单中的主体地位,要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应当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不得采购危害环境及人体健康的产品。

  中国环境标志诞生于1993年,目前已开展了56项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种类,1300多家企业、21000多种产品获得中国环境标志认证,涉及建材、纺织品、汽车、日化用品、电子产品、包装制品等行业。

  吴晓青指出,为确保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工作的缜密性和严谨性,环境标志认证部门在认证操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认证程序,科学公正地做好认证工作,要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发布的首份产品清单只包括十四类产品。赵英民表示,下一步,国家环保总局将集中制定一批涉及政府采购产品的环境标志标准,扩大清单所涵盖的范围,使更多的环境标志产品进入“绿色清单”。

  国际经验表明,政府采购因额度大、产品范围广以及政府行为的表率作用而对生产、消费模式以及社会生活产生着深刻影响。

  在中国,财政部日前公布的全国政府采购统计信息表明,2005年全国实际采购规模达到2927.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7.1%,政府采购规模占全国GDP的1.6%。实施政府采购改革7年来,全国政府采购规模年平均增长77.9%。

  吴晓青说:“很多发达国家都采取法律手段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可以预见,随着中国公用事业不断加强和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绿色采购的规模将会持续增长。”

  实施意见要求各政府采购部门要采取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办法,逐步把政府绿色采购扩大到全国范围,2007年1月1日起在中央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预算单位实行绿色采购,2008年1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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