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拟规定马英九被起诉仍能参加08“大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15:18 人民网 | |||||||||
人民网11月22日电 台湾《自由时报》报道中国国民党内拟修改“起诉不提名”内规,让党主席马英九未来若遭起诉,仍能代表国民党参选2008年“总统”。对此,马英九今天表示,这应由党内来决定。 据台“中央社”报道,身兼台北市长的马英九在台北市政府被媒体问到这个问题时,先是答复“还不知道党内有人要修这个东西”;媒体追问是否支持时,他则表示,本来是
至于国民党籍“立委”吴育升认为提案修正排黑条款,恐陷马英九于不义,马英九表示,党内也有这样的看法,但相关意见都还在讨论。 对“立法院长”王金平表示如果修正排黑条款,法律应溯及既往,这样才对受惩党员公平,否则恐成两套标准。马英九则指出,党内标准订定以后,党内要共同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