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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警察“屈”顾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15:38 金羊网-羊城晚报

  惠州一商场员工把顾客当作小偷拳打脚踢事情至今未解决

  惠州郑小姐向记者反映称,上月底她在惠州东平某百货商场购买大米时,被误当成偷米贼遭保安殴打,事后该商场保安报警,商场其他员工又冒充警察连吓带哄骗她填写“立案”材料;当地派出所介入后商场同意赔偿医药费,而打人的保安又否认打人,事情至今未得到解决。

  商场买米导致被打

  郑小姐称,上月27日早上7点多,她进入东平某百货商场,先在大米区装了几斤大米,后来为了省事就改变主意买一整包的,售货员说三十斤一包的米不包送货,她于是放弃,去挑了几种菜后再回到大米区,看到刚才装好的米还在(未计价),就加装了两勺同种大米然后拿去称重计价,到收银台付款后正准备离开,门口一位女工作人员把她拦住,说要带她去再把米称一次,却把她带到商场的防损部,与防损部的一位男工作人员耳语几句后就马上离开了。防损部的一位男工作人员(她后来获知其姓董)不由分说就动手打她,郑小姐质问他为何打人。董某把米往办公台上一摔大声说:“还想狡辩是不是?”又一拳打在她头上。郑小姐很害怕,想打开门离开,董某用力把她拽回并把她推倒在地,她碰到头部爬不起来了,董某凶狠地说:“装什么死,快起来!”并在郑小姐背上猛踢了一脚。郑小姐要求报警,让派出所来解决。董某拿起电话打了好几次,说是报告派出所了。

  假冒警察“接警”处理

  郑小姐说:“约十多分钟后,进来一位自称是‘东湖派出所的民警’的人,说是接警后过来处理这件事的,之后便和董某进了防损部内的一个小房间里谈了十多分钟后出来,说:‘我已看了监控录像,了解这件事的经过,证据证明你偷米。’我说我已付款,有小票为证。那‘警察’说:‘已有足够的证据,你说再多也没有用,要罚款十倍,拘留15天。’这时,另一个工作人员和我协商,说给钱算了。那‘警察’也开导我,叫我不要因为小事情闹得满城风雨,罚点钱补偿商场的损失就算了。最后,那‘警察’说要立案,要我填张表作为解决问题的依据。我说我没有偷,不肯填,僵持了两个半小时左右。后来他们不断恐吓,在证实我身上确实没有足够的钱罚款后,便让我按照那‘警察’念给我的话填了一份表,并按下指模,留下那袋大米作证据,我才得以脱身。”

  郑小姐回家后,因为挨打受冤一度昏迷,直到傍晚清醒后才来到商场防损部讨说法。这时,那位自称是东湖派出所的“警察”也在,令郑小姐对早上报警的事产生怀疑,于是立即打电话报警。东湖派出所两位警察到来后,证实那所谓的警察其实是该店工作人员戴某,他假扮民警私自处理“偷米”事件。

  说到赔偿否认打人

  派出所民警到商场后,要求商场工作人员拿出早上郑小姐所购的大米(证据)时,商场工作人员拿来了一袋米,但郑小姐一眼就看出这袋米不是自己早上买的,因为其重量、时间均不符合(早上买米小票写明是20.20元,购买时间是上午8时09分,商场工作人员拿来的那袋“证据”则是22.20元,购买时间则是22时18分),经警方核对,也证明不是同一袋米。之后商场工作人员承认是误会了,愿书面道歉并返还大米,但郑小姐提出了要求赔偿医药费及其他损失、当着全商场员工的面道歉等要求。

  虽经派出所一再调解,目前除了戴某假冒警察一事被警方严厉批评并责成写检讨外,郑小姐提出的三项要求:医药费、误工费和适当的精神赔偿仍未有下文,打人者董某更是一再否认自己打人。本报记者黄礼琪通讯员石敢当

  (倩茹/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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