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对10省份开展遏制特大火灾专项督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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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16:0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1月22日电 据国家安监总局消息,为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多发的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经国务院安委会研究,决定组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督察组,于11月下旬起开展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专项督察。督察组由公安部门牵头、安全监管部门参加。 本次督察的重点包括,各地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
督察地区包括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福建、湖北、湖南、广东、四川共10个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