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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外交官称赞以和谐方式解决人权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16:47 中国新闻网

  

印尼外交官称赞以和谐方式解决人权问题

  图为正在北京民族文化宫举办的第一个以人权为主题的大型综合性展览“中国人权展”吸引众多市民参观。十一月十七日开展的“中国人权展”,真实记录了中国在促进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和维护公民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人权的法治保障,以及积极开展国际人权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情况。中新社发 徐曦弋 摄

  中新网北京11月22日电 (记者 马海燕)印度尼西亚驻日内瓦代表团团长马卡里姆—维比索诺今天在此间盛赞“尊重和促进人权与建设和谐世界”国际人权研讨会将“和谐”作为人权文化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马卡里姆—维比索诺相信“和谐”这一主题在我们所处的这部分世界上,特别是对亚洲的文化具有深远的意义。“人权的许多观念或概念实际上已经充分地体现在我们的传统习惯和行为规范中,只不过我们没有称其为人权罢了。”他认为像今天这样集合在一起就人权方面的事务进行定期交流和介绍并开展促进人权的活动非常重要。

  马卡里姆—维比索诺回忆去年他在担任日内瓦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第六十一届会议主席时工作的中心是如何将人权问题作为一种多边事务来处理。“换句话说我们在日内瓦的工作一直把人权问题作为一种外交政策来处理。”他承认“这样在国际层次上有关人权问题的讨论便带有了一种导致政治化、可选择性和双重标准的倾向。”

  马卡里姆—维比索诺表示:不同社会群体间的和谐共处是共同致富的一种原始动因。他认为解决因“分歧”导致的问题的唯一正确方法是“对话”,而对话的重点应集中于一个明确的目标:在不同信仰和文化的群体间取得较大程度的理解与和谐。

  马卡里姆—维比索诺还给“和谐世界”补充了一条定义:它是一种新的但也许是更为客观的和不确定的因素。“内部或国内的人权建设可以按照在国家层次上建立和谐的方式进行;在国际范围内对人权问题的考虑也可以按照在双边、地区或全球层次上建立和谐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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