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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村试点将精神慰藉写入赡养父母协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18:0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杭州十一月二十二日电(童燕)浙江省杭州市余杭镇中南村今年推出一种新型的农村家庭《赡养父母协议书》,将六十岁以上的老人和子女的赡养关系用协议的形式进行约定,并将“精神慰籍”写入了赡养协议。

  据了解,中南村有一百七十九位老人。自今年六月份至今,已经有一百七十户村民自愿签订了《赡养父母协议书》。该协议书由村委会统一制定,上面明确了子女对老人的供
粮方式、安排居住、医疗待遇、生活费用和精神慰藉等方面的赡养细则。“是否经常联系、看望或关心;是否节日团聚;是否参加各类活动”等,都写在赡养协议中,“精神慰藉”一栏显得尤为特别。据介绍,这是中南村在制定协议前进行“民意调查”后特意加上去的。

  “每年要带老人旅游一次”、“每天开点玩笑”、“多和父母见面”……和其他条款的量化标准不同,协议上填写的“精神慰藉”内容基本都无法进行测定,要靠自觉执行。中南村妇女主任严玉英说:“农村普遍子女多,赡养免不了有一些争议和纠纷。将‘精神慰藉’写入赡养协议的目的,是要创造一种敬老、养老和助老的和谐家庭氛围。”

  无独有偶,浙江金华市孝顺镇市基村日前在村务公开栏上,公示了“子女孝顺榜”,上榜者在“常陪老人聊天”、照顾老人精神生活方面做得不错。这个精神赡养方面的协议显然更鼓励子女在精神上多关爱老人。

  浙江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宣传教育处陆守权处长今天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将鼓励浙江其他地区借鉴这样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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